路某訴鄧某離婚后財產糾紛一案路某與鄧某婚姻存續期間承包了四季青鎮興隆村村民委員會機動地14.8畝,承包合同約定承包期自2005年至2028年。2014年,法院判決二人離婚,但未對該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調整。之后路某起訴要求分得7.4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法院經審理認為,該土地承包經營權是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取得的,現二人已離婚,路某的主張符合法律規定和案件事實,法院判決訴爭土地中7.4畝的承包經營權歸路某所有(從與崔光相鄰處向東7.4畝),余下部分歸鄧某所有。父母離婚時應參考8歲以上小孩的個人意愿來分配撫養權。杭州西湖區單方起訴離婚房產分割

離婚前約定孩子撫養權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一、書面協議。1.?內容明確:夫妻雙方可以共同起草一份書面的撫養權協議,明確約定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歸哪一方所有,另一方的探視權如何行使,包括探視的時間、地點、方式等。同時,還可以約定孩子的教育、醫療等重大事項的決策方式以及費用的承擔比例。2.?簽字公證:協議應由雙方簽字確認,并可以考慮進行公證,以增強其法律效力。公證后的協議在法庭上的證明力相對較高。二、第三方見證。1.?邀請見證人:可以邀請雙方都信任的親朋好友、專業律師或其他中立的第三方作為見證人,見證雙方離婚后對孩子撫養權的約定過程。見證人可以在協議上簽字。2.?律師見證:如果條件允許,聘請專業律師作為見證人是一個較好的選擇。律師可以對協議的內容進行審查,確保其合法合規,并為雙方提供法律咨詢和建議。三、口頭約定并錄音。1.?口頭協商:在某些情況下,夫妻雙方可能無法立即形成書面協議,但可以通過口頭協商的方式對孩子撫養權進行約定。2.?錄音留存:但需要注意的是,錄音證據的合法性和證明力可能會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需結合其他證據一起使用。紹興高勝訴離婚法律咨詢起訴離婚被駁回后怎么辦?

離婚時確定夫妻公司股權的價值通常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1.協商定價: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根據公司的資產狀況、盈利能力、市場前景等因素,共同確定股權的價值。2.資產評估:委托專業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公司進行評估,包括公司的有形資產、無形資產、負債等,以確定公司的整體價值,進而推算出股權的價值。3.參考市場交易價格:如果公司的股權有類似的市場交易案例,可以參考這些交易的價格來確定股權價值。4.財務審計:對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分析公司的財務報表,如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等,以評估公司的價值,從而確定股權價值。5.考慮未來收益:綜合考慮公司的未來預期收益、發展潛力和行業趨勢等因素,預估股權可能帶來的未來收益,并據此確定股權價值。在確定離婚時夫妻公司股權價值時,需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可能需要法院根據相關證據和評估結果來確定股權的價值。
一方出軌并不一定能直接以此為由主張獲得孩子撫養權。雖然出軌是對婚姻的不忠行為,但法院在判定孩子撫養權歸屬時,主要是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綜合考慮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撫養條件、孩子的生活環境、孩子的意愿等多方面因素。光有出軌這一因素,通常不會成為決定撫養權歸屬的關鍵因素。如果出軌方在其他方面,如經濟條件、對孩子的關心照顧、為孩子提供穩定成長環境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也不能完全排除其獲得撫養權的可能;反之,即使另一方沒有出軌行為,但在其他撫養條件上存在明顯不足,也不一定能必然獲得撫養權。總之,孩子撫養權的判定是一個較為復雜和綜合考量的過程,不能單純依據一方出軌這一情況來確定。婚內協議離婚時有法律效力嗎?

夫妻一方為外籍,是可以協議離婚的,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和遵循相關的程序。首先,雙方必須自愿離婚,并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在辦理離婚登記時,可能會面臨一些特殊情況和要求。比如,外籍一方可能需要提供其所在國家公證機關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此外,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可能會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和當地的相關規定而有所不同。總之,夫妻一方為外籍的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充分了解和遵循中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要求,以確保離婚手續的合法有效辦理。兩夫妻都在外地工作怎么離婚?紹興本地分居自動離婚房產分割
離婚后的財產怎么分配?杭州西湖區單方起訴離婚房產分割
要證明離婚時夫妻公司股權的分配存在欺騙或脅迫等情形,通常需要以下幾方面的證據和線索:1.溝通記錄:包括短信、微信、電子郵件等雙方在股權分配協商過程中的交流內容,若其中有一方故意隱瞞重要信息、虛假陳述或威脅的表述,可作為證據。2.證人證言:知曉離婚協商過程的親友、同事等,其能夠證明存在欺騙或脅迫行為的證詞。3.財務資料:比如公司的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等,若能顯示一方故意隱瞞公司真實財務狀況,誤導另一方做出錯誤的股權分配決定,可作為欺騙的證據。4.錄音錄像:如果在離婚協商過程中有相關的錄音或錄像,記錄了脅迫或欺騙的行為或言語。5.異常行為證據:例如一方在股權分配前后的異常資金轉移、財產隱匿行為等。6.報警記錄或相關部門的出警記錄:如果在脅迫過程中,當事人曾報警求助。7.心理評估報告:證明受害方在股權分配時處于極度恐懼、不安或受到精神壓力的狀態。需要注意的是,收集和提供的證據應具有合法性、關聯性和真實性,才能有效地支持離婚的主張。杭州西湖區單方起訴離婚房產分割